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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支持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深入实施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3-03| 字体: | 收藏本文| 打印| 关闭本页

1. 落实重大战略资金保障。安排临港新片区市级专项发展资金,支持临港新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等。落实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补助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开展技术创新,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发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专项资金作用,研究示范区建设财政资金保障长效机制。用好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研究新一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虹桥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加快建设,强化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核心功能。按照将进博会“办出水平、办出成效、越办越好”的要求,做好进博会资金保障。

2. 深入实施财税政策支持。落实推进浦东综合改革试点,配合做好有关财税政策调研论证,支持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持续推进实施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境外和海外回流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营造有利于聚揽天下英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税制环境。深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制度性税收优惠,支持科创板发展。常态化实施进博会展期内展品销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

3. 加大改革试点支持力度。督促指导稳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管理改革试点,探索推进制度体系共建。平台互联互通、监管协同、信息共享等区域政府采购一体化发展改革措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持续加大担保产品和模式创新力度,更好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强市区联动,扎实推进G60科创走廊、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融资担保服务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