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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3-28| 字体: | 收藏本文| 打印| 关闭本页

上海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华杰

(2024年3月22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4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2023年锐意推进财税改革、财政运行质量稳中有升的基础上,围绕稳增长、保重点、优结构、强绩效、过紧日子,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支持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更好服务全国改革发展大局。现就本市财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关于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的主要内容

  2023年12月21日—22日,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会上,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蓝佛安同志传达了李强总理、丁薛祥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围绕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总结2023年工作,对2024年财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李强总理、丁薛祥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2023年各级财政部门的工作成果,并对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财政政策与其他宏观政策协调配合、优化支出结构、严肃财经纪律、统筹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坚持过紧日子不动摇、研究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财政政策调节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完善税费支持政策;强化重点领域投入保障,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加强民生保障,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坚持化存量遏增量,扎实推进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化国际财经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力促进经济回升向好和社会大局稳定。会上,上海市财政局作了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交流,蓝佛安部长还对上海改革基础研究财政投入机制等做法予以了肯定。

  会议强调,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2024要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在适度加力方面,主要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组合使用专项债、国债以及税费优惠、财政补助、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多种政策工具,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一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释放积极信号。二是合理安排政府投资规模,发挥好带动放大效应。三是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四是优化调整税费政策,提高精准性和针对性。在提质增效方面,主要是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大的成效,同时加强与其他宏观政策协同联动,着力提升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效果。一是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上下功夫。二是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上下功夫。三是在强化绩效管理上下功夫。四是在严肃财经纪律上下功夫。五是在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上下功夫。六是在强化政策协同发力上下功夫。

  会议强调,2024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聚焦高质量发展,着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重点做好八方面工作。一是支持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二是支持扩大国内需求。三是支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四是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是支持抓好“三农”工作。六是支持推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七是支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八是支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会议要求,狠抓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二是压实责任,筑牢兜实基层“三保”。三是守住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四是强化震慑,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五是规范高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六是积极稳妥,谋划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着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人才队伍,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会议强调,财政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2023年本市财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3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推进财税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资金保障力度切实加大,财税政策效能得到巩固提升,有力支撑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全市上下齐心协力,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强财源建设,着力夯实税基、涵养税源,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12.5亿元,为预算的103.5%,增长9.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38.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增长2.6%。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66.7亿元,为预算的114.8%,下降14.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97.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9%,下降19.8%。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7.5 亿元,为预算的130%,下降24.4%;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9.4亿元,完成预算的94.1%,下降18.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86.3亿元,为预算的99.3%,增长18.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389.5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增长9.9%。

  一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纵深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创新,稳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大力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制定印发《上海市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开展两批14个市级项目试点和62个区级项目试点,资金总额约1253亿元,实现同口径平均降本幅度10%以上,逐步建立或优化公用事业、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一批公共服务标准、成本定额标准、财政支出标准,初步建立“预算申请问成本、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完成评成本”的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功能评估,强化源头控制,对21个项目开展财政事前绩效评估,有效核减部分预算安排,对个别必要性、可行性不充分的项目直接予以核减。制订本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等,严格落实整改,严肃财经纪律。全面建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穿透式管理体系,推动市、区、乡镇三级财政预算管理规则统一、数据连通,在财政部最新一期考核中并列全国第一。出台《关于健全本市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的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关于加强公物仓财政资源统筹 完善公物仓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实施方案》,强化财政资源统筹配置功能。坚持过紧日子,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加快直达资金分配和支出进度。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强化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出台《上海市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完善区以下财政体制,规范区以下财政管理。

  (二)支撑保障经济稳中向好,促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综合运用专项资金扶持、地方政府债券、税收优惠等财税政策工具,推动临港新片区发展,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重点区域建设,保障进博会、新开发银行第八届理事会年会在沪顺利举办,支持加快建设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充分发挥国家重大战略对经济发展的牵引作用。持续落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等政策,2023年本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过1100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统筹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支持三大先导产业发展,推动六大重点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高质量发展,促进培育新赛道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设立智造空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鼓励各区推进“工业上楼”,进一步拓展制造业发展空间。出台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继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消费市场创新发展奖励等政策,保障“五五购物节”等重大活动顺利举办。投入市级建设财力资金500亿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保障本市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等,有效发挥对社会投资的引导撬动作用。进一步优化支持外经贸发展资金政策,大力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和本市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完善银担合作机制,健全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制定上海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试行办法,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前补偿”试点,2023年新增担保贷款额948亿元。综合考虑市融资担保业务增长、风险缓释和当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力争3年内将市担保基金资本金从100亿元分阶段增加至200亿元。安排落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和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激励,推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有序健康运营。

  (三)支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全市财政科技支出528.1亿元,增长36.7%,支持加强基础研究,保障基础研究先行区等建设。支持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发展,支持布局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项目。支持高质量孵化器建设,助力硬科技企业培育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体系,持续探索改革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健全“赛马制”“包干制”等机制,优化科研经费绩效评价和监管制度,为更多科研单位和人员“松绑减负”。制定实施《上海市财政科研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的经费自主权,更好激发科研创新活力。进一步优化市级财政教育投入支出结构,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保障实施市属公办高校大型维修“补短板”工程,提高市属公办高校财政生均定额标准。支持产教融合发展,对高校创建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给予综合支持。支持五年一贯制新型高等职业学校建设,促进优化本市职业教育布局。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推动健全支持保障体系。支持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推进落实境外和海外回流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拓展优化实施对象和实施范围,惠及人才数量和补贴资金规模稳中有升,政策效应不断显现。完善人才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支持标准,助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比较优势的人才制度体系和人才生态环境。

  (四)发挥财政资金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作用,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稳就业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23年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7.6亿元,增长6%。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继续支持强化岗位技能培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持续优化完善重点群体人员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调整提高养老金、低保等民生保障标准,引导各区加大对建设智慧养老院、社区长者食堂、困难重残养护床位、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深化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落实提高个人所得税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等政策,持续深化长护险试点。支持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支持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试点,推动临床研究医企融合创新。支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做好“乙类乙管”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平稳转段。支持推进旧区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支持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美丽街区”提升改造等。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健全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城乡居保联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投入78.8亿元,积极推进东西部协作与对口支援。投入152.7亿元,大力支持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支持举办上海国际电影节、上海之春音乐节等重大文旅节庆活动,促进文旅产业加快恢复。制定《上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整合优化支持范围,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优化全民健身设施资源供给,促进体育事业加快发展。

  (五)推动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实现高效能治理

  持续深入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持以数字技术创新和场景应用为牵引,更好发挥公共数据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各类场景中的作用;支持数据上链、“图网码”、一体化办公等攻坚行动,推进经济数字化、生活数字化转型,支持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投入255亿元,聚力引导绿色低碳发展。出台《上海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有利于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支持工业、交通、建筑业节能减排,支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展氢燃料电池示范应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保障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进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对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给予财政专项支持,研究制定新一轮河道整治政策,持续支持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升生态资源本底优势。落实安排市对区转移支付、市级建设资金等,支持“五个新城”建设,阶段性实施新城范围内的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支持政策,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作用,推动强化新城产业支撑,加快构建新城综合交通体系,支持环新城森林生态公园带建设。做好资金统筹,推进南北转型发展。投入473.5亿元,支持推进平安上海建设,支持完善公共安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提升公共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完善城市应急管理资金保障机制,支持实施老旧小区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提升,做好防汛救灾财力保障,支持更换燃气软管,筑牢城市运行安全底线。

  (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持续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

  坚持将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工作统筹推进机制,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贯通融合、一体推进,确保规定动作落到位、选定动作有特色。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走深走实的实施意见》,压实责任链条,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创建质量,1个处室荣获“上海市模范机关建设先进单位(处室)”称号。 认真落实每月党群工作要点提示制度,培育选树支部建设示范点,1个基层支部获“市级机关党支部建设示范点”命名。研究制定《关于市财政局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的工作方案》,配合印发实施《关于加强上海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统战工作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加强机关党建与行业主题教育统筹协调和联学联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四责协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法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政治生态等分析报告,及时查找问题并落实整改,持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优配强处级领导班子,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切实提升财政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干部选育管用相结合,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优化完善机构职能设置,拓展深化财会监督和财政科学研究职能,更好服务保障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回顾过去一年,财政部门对做好新时代财政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体会,即必须牢牢把握财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财政领域充分彰显,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本市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坚实服务保障;必须牢牢把握财政工作的人民立场,始终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须牢牢把握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硬道理,聚焦发展目标任务,更好履行财政职能,通过精准施策,统筹财政资源,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实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必须牢牢把握财政工作的守正创新,加快建设现代财税体制,发挥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的作用,以财政的“稳”“进”“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年来,财政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区、各部门鼎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压力。二是成本效益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尚待全面深入推进,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扎实做好本市2024年财政工作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上海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强化“四大功能”的重要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国家重大战略为牵引,以城市治理现代化为保障,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强财政政策与其他宏观政策协调配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支持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我们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稳增长、保重点、优结构、强绩效、过紧日子,更好发挥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作用。坚持稳中求进,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和“四本预算”,积极稳妥开展财源建设,科学谋划培育未来增长动能,千方百计稳定财政收入,奋力一跳争取完成年度收入目标,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坚持以进促稳,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适度加大支出规模,用足用好国债和专项债,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的协同,强化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有效支撑,优先保障深化“五个中心”建设、高水平改革开放、人民城市建设、加快建成国际文化大都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点领域支出。坚持先立后破,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牢固树立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理念,全面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切实把更多的财政资源腾出来,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按照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体系要求,积极争取更多的财税改革试点政策在上海先行先试。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在保障财政可持续和风险可控中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

  经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2024年,本市政府“四本预算”安排如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28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85亿元,增长2.6%。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22.6亿元,下降12.8%;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97.7亿元,增长6.7%。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3.2亿元,下降16.5%;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8.5亿元,下降0.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058.3亿元,增长2.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892.3亿元,增长9.3%。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和财政收支预算安排,2024年本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着力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强化系统集成,进一步支持加快建设“五个中心”

  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综合运用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减税降费、贷款贴息、融资担保、信贷奖补、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加强财政政策与产业、区域发展等宏观政策的协调配合,放大资金集成和政策协同效应,促进“五个中心”加快建设,推动“五个中心”联动发展,进一步发挥财政在强化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开放枢纽门户功能中的支撑作用,助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支持发挥重点领域区域的枢纽作用和辐射作用。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深化完善临港新片区收入分配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结算效率,推动临港新片区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支持推进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积极争取并协调推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复制推广至浦东特定区域。安排保障资金,持续实施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推动进博会成为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品牌活动,拓展“展商变投资商”溢出效应。支持深化“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支持提升金融中心国际化水平,安排金融发展资金,支持金融业务创新、高端人才集聚、融资租赁业头部企业发展,促进提升上海全球金融资源配置功能。研究制定新一轮航空枢纽建设专项扶持办法,加强航空货运业支持力度,巩固提升上海国际航空枢纽地位。

  持续保障科技教育人才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支持科创中心建设。稳步提高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强度,支持基础研究先行区建设,优化“探索者”计划支持机制,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加大基础研究投入。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保障国家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等。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底层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支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支持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发展,引导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做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核心关键技术攻关能级,涵养创新“核爆点”。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支持构建适应常住人口动态变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深化人才类专项资金整合,进一步优化完善管理机制。

  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探索建立长三角基础研究基金,支持基础研究协同创新。推进设立新一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资金支持计划,研究完善跨区域投入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推动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长三角财政电子票据一体化改革,持续探索跨省“一网通办”场景,推进长三角区域更高起点深化改革、更高层次对外开放。研究制定新一轮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虹桥商务区核心功能,促进“一核两带”融合发展。

  (二)强化引领带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促进形成高标准市场体系。发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等资金作用,加大三大先导产业、国家重点产业链领域项目、智能工厂和技术改造等方面支持,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推动“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间”,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盘活存量空间发展实体经济。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工业品电商、数字化转型、专业服务等四类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协调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配套税收政策尽早落地实施,结合世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稳妥推进政府采购对标改革。

  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落实落细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积极为市场主体减负增能,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修订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前补偿”试点。落实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综合运用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用好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推动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外经贸支持资金,进一步稳定企业出口信心,鼓励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进一步支持消费和投资协同发力。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支持举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论坛和“五五购物节”等重大促消费活动,继续实施鼓励消费市场创新等政策,推动免退税经济发展。对各类具有市场引领性的创新业态、模式、场景及创意活动进行支持,促进增强消费能力,进一步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用足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政策和工具,加快投向重点产业及成熟度高的项目,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强化支撑保障,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

  支持优化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落细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深化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筹办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统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强化困难家庭和个人兜底民生保障。

  支持优化养老和托育服务。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财政保障机制,试点开展民生标准清单式管理。持续推进本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支持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推动科技与养老相融合,促进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规范发展。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深入推进幼有善育工作,支持社区托育服务资源布局,推动高质量幼儿园建设,助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促进市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优化政府卫生投入结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保障市疾控中心、市临床研究中心、病毒研究院以及市级公立医院新院新楼等重大项目开办运行。推进第六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预警监测,不断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支持市级医院临床能力提升项目、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等,促进提升整体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优先保障和持续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支持创新开展“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全面启动农村综合帮扶项目实施,持续优化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支持农村养老保险提标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动,逐步提高农村集体经济补助居保个人缴费的人群覆盖率。继续保障好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四)强化转型驱动,进一步推动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把让人民安居宜居放在首位,做好资金统筹平衡,支持“两旧一村”改造,统筹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项目。积极稳妥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解决好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继续支持实施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

  支持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加大对五个新城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继续阶段性实施新城范围内的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支持政策,支持新城结合自身定位差异化发展,加快推进新城与周边城市、主城区、新城间的交通建设,促进提高公共服务能级,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统筹安排市对区转移支付、市级建设资金等,全面增强中心城区辐射能级,持续推动南北转型发展。

  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和智慧城市建设。安排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发挥引导保障作用,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区域整体数字化转型、数字化生态营造,支持创新服务模式,促进提升市民体验度。支持强化重点应用和关键场景牵引,促进持续提升“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管理服务能级。拓展数字人民币依托公共支付平台在非税收入收缴领域应用,支持数据产品和创新终端发展,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释放数字化赋能效应。

  支持绿色生态治理。支持开展新一轮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着力化解防汛泵站排水污染,建立健全污水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实施新一轮河道整治补贴,提高水利建设积极性。保障水库挖潜、疏浚清淤,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水污染事件预报和应急处置,助力做好防咸潮保供水。支持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支持系统推进互花米草治理工作,促进恢复生态系统功能。

  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安排市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政策实施,持续加强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的节能减排。抓好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落实,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推进高标准建设“无废城市”,促进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支持美丽上海建设。

  支持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支持深化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安全等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促进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支持完善城市安全常态化管控,保障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公益诉讼、司法救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等专项工作深化推进,支持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建设。用好国债资金,支持防汛工作和水利工程建设。支持提升污水处理、雨水设施抗风险能力和安全保障度,确保城市排水安全。

  (五)强化政策供给,深入推进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

  支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持续保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加大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助力打造文化自信自强的上海样本,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支持主流媒体品牌提升、转型发展,推动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用好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支持优秀文学、文艺作品创作等。

  支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扩大公共服务供给保障,支持落实公共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内容配送体系建设。支持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加强博物馆美术馆支持力度,保障上博东馆展陈和夜间开放、上图东馆持续运营,支持上海科技馆大修及展区更新,做好长江口二号古船现场文物保存保护的相关经费保障工作。用好促进创意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聚焦文化创意产业重大、关键和基础性环节,支持影视、演艺、创意设计等八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彰显上海文化独特魅力。

  支持深化文旅体育融合发展。支持办好市民文化节、上海旅游节、上海国际艺术节、上海国际电影节、上海电视节等重大文旅节庆活动,进一步扶持和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提升文化大都市吸引力。优先保障全民健身公共资源拓展,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财政经费投入机制,扎实做好残奥会备战工作,支持奥运资格系列赛上海站、游泳世界杯上海分站赛、四大洲花滑大赛等,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六)强化改革攻坚,加快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

  持续加强财源建设。在财政运行紧平衡的情况下,把稳增长摆在突出位置,市区共同努力,全力保持财政收入回暖向好势头,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收入,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深入夯实财源基础,结合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加强对企精准化引导服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禁止扶持政策与税收直接挂钩。强化各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财政资金以及非财政拨款收入。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撬动作用,放大资金集成效应。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动事前绩效评估、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实现“市区主要预算部门全覆盖、重点政策和项目全覆盖、结果应用全覆盖”,加强重点领域成本管控,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稳步推进公共服务标准、成本定额标准和财政支出标准建设。积极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促进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有效提高。全面推广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快建设智慧财政,推动一体化系统从“能用”到“好用”“管用”转变。

  进一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继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优化完善区以下财政分配体制,规范加强区以下财政管理。继续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落实健全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行动方案,拓展政府采购数字技术应用。完善公物仓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健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管理机制,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 强化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和代理记账行业建设,推动提升行业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持续加强财会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中央决策部署和本市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七)强化以政领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这一鲜明主题、突出主线,坚持领学带学促学和“四联”工作机制,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苦功、见实效。常态化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政治忠诚教育,巩固拓展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引导财政干部不断强化使命感、大局观、执行力,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理念、找思路、找办法、找举措,把准财政工作定位,当好“施工队长”,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上海财政落地生根。进一步完善抓落实的制度机制,提高督办力度和督查效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在财政服务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中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深化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忠实践行“三个表率”和“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目标要求,持续推进“核心工程”“强基工程”“赋能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财政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强化深化分层分类指导,加大支部特色党建品牌培育力度,推进基层支部政治建设标准化、思想建设常态化、组织建设规范化、作风建设长效化、制度建设科学化,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实践锻炼和监督管理,抓好典型培树宣传,引导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推动党政融合,加强机关与行业党建统筹协调和联学联动,加强对统战工作和群团组织的领导,切实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的务实成效。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强化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决心,牢牢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科学制定、细化分解年度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四责协同”平台的提醒、督促、检查作用,形成层层传导、层层压实的落实体系,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和机关党建任务有重点、无盲区。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深化警示教育,从严纠治“四风”,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铁规矩、硬杠杠,扎密扎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笼子。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项目化防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在全覆盖、真协同、强问责上持续用劲使力。

  锻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把政治要求放在首位,着眼结构优化和梯队建设,拓宽用人视野,及时选用重实干有实绩出实效的干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统筹考虑财政事业长远发展和人才储备结构需求,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推进财政人才库建设。面对财政改革发展的形势任务要求,及时调整优化重点财政改革领域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配备。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分层分类开展履职能力培训,促进干部优化知识结构、完善知识体系、提高综合素养、增强能力本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持续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优化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更好激发财政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使命催人奋进,实干方显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创新突破,以自强不息的精神奋力攀登,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全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支持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