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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本市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强化引领带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促进形成高标准市场体系。发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等资金作用,加大三大先导产业、国家重点产业链领域项目、智能工厂和技术改造等方面支持,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推动“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间”,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盘活存量空间发展实体经济。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工业品电商、数字化转型、专业服务等四类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协调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配套税收政策尽早落地实施,结合世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稳妥推进政府采购对标改革。
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落实落细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积极为市场主体减负增能,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修订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前补偿”试点。落实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综合运用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用好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推动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外经贸支持资金,进一步稳定企业出口信心,鼓励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进一步支持消费和投资协同发力。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支持举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论坛和“五五购物节”等重大促消费活动,继续实施鼓励消费市场创新等政策,推动免退税经济发展。对各类具有市场引领性的创新业态、模式、场景及创意活动进行支持,促进增强消费能力,进一步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用足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政策和工具,加快投向重点产业及成熟度高的项目,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