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财政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5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我们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2024年锐意深化财税改革、全力保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的基础上,以“五个中心”建设为主攻方向,围绕强统筹、优结构、重绩效、防风险、促改革,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服务保障中央精神和我市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现就本市财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关于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的主要内容
2024年12月23日至24日,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会上,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蓝佛安同志传达了李强总理、丁薛祥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围绕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总结2024年工作,对2025年财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李强总理、丁薛祥副总理要求,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为“十四五”圆满收官、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各级财政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预算执行管理,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有力促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一是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供需两侧发力,加快实施进度。二是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科技强国建设,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积极支持办好民生实事,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促进各阶段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全国最低标准等。推动各地下沉财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四是更大力度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进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支持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五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管理监督,研究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在财政部等16个中央部门率先开展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六是持续加强国际财经交流合作。七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会议强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系统部署2025年经济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准确把握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指出,2025年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打好政策“组合拳”。一是提高财政赤字率,加大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二是安排更大规模政府债券,为稳增长、调结构提供更多支撑。三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精准投放,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四是持续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五是进一步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增强地方财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会议强调,2025年要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支持扩大国内需求。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大力提振消费。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推进实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合理安排债券发行,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更多社会投资。二是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加强对企业的纾困支持,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三是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支持教育强国建设,健全人口发展支持政策体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四是支持城乡区域融合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序推进乡村发展和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五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继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六是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深入参与多双边财经议题讨论。完善关税等进出口税收政策,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合作。
会议要求,要大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更好服务保障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
会议强调,财政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开拓进取、实干担当,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迎难而上、积极作为,2024年本市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有力促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2024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难中求成,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发挥积极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保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202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74.2亿元,为预算的95.9%,增长0.7%;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7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6%,增长2.5%。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202.8亿元,为预算的106%,下降7.6%;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88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6%,下降3.9%。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7.8亿元,为预算的120%,增长0.2%;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7.9亿元,完成预算的91.1%,下降9.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88.4亿元,为预算的97.6%,增长0.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88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2%,增长10.2%。
一年来,我们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实绩实效,统筹财政资金资源支持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支持加快“五个中心”建设,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市治理效能。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有效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
全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进一步完善临港新片区扶持政策。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制定出台政府采购改革指导意见,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作为试点地区率先开展试点,国家确定的政府采购领域16条对标改革措施已全面落地实施。持续推进落实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积极争取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在沪先行先试,超500户次企业减税近1亿元。在全国首批试点暂时进境修理税收政策,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落实共建“一带一路”部署,在国家部委支持下,上海铁路闵行站纳入启运港退税政策范围。设立第二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保持江浙沪“两省一市”出资规模三年累计不少于100亿元。研究建立长三角区域产业转移跨区域成本共担、财税分享机制。延续设立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进一步提升能级。做好第七届进博会资金保障。
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综合运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出资支持设立千亿级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促进培育新赛道产业和未来产业。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全市财政科学技术支出635.5亿元,增长20.3%。支持基础研究先行区建设,支持在沪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及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底层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支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进设立“大零号湾”专项资金,支持提升区域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全市财政教育支出1233.8亿元,增长2.3%,支持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双一流”建设,推动上海基础研究高地建设。深化人才类专项资金整合,支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加快建设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
服务保障经济回升向好。安排市级建设财力资金,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用好财政部下达我市“两重”“两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叠加安排地方财政资金,支持老旧汽车、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等以旧换新。运用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旅文体展联动。支持发放“乐·上海”服务消费券。保障“五五购物节”等活动顺利举办。贯彻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研究制定单位纳税人房产税困难减免政策,对发生特殊困难企业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亏损企业给予房产税税收减免,助力相关企业纾困发展。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巩固外资外贸基本盘。用好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进一步扩大担保基金资本规模、加大支持力度,帮助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优化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推动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0.8亿元,增长3.6%。支持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多措并举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服务保障措施。支持加大对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财政保障机制。全市卫生健康支出732.2亿元。支持第六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支持临床研究体系和能力建设以及成果转化改革试点,强化市级医院临床能力提升、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等经费保障。支持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加快市级三甲医院郊区项目推进。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1.8亿元。持续用好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新一轮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文创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加大文化企业走出去项目扶持力度。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上海大歌剧院开办、长江口二号古船现场文物保护等重大文化设施项目建设。
推动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放大财政资金集成和政策协同效应,推动用好区块链、大模型、大数据等新技术,全面推进公共数据上链。全市节能环保支出165.3亿元,支持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优化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机制,发挥对森林资源调节引导作用。支持污水治理,进一步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全面落实水资源费改税试点,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持续加大对“两旧一村”改造支持力度,安排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以及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助资金,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全市农林水支出458.2亿元,增长14.8%。专项补助农业绿色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化建设。健全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全市公共安全支出491.7亿元,增长3.8%。支持完善公共安全、社会治安防控和科技支撑体系。完善城市应急管理资金保障机制,支持实施老旧小区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提升,支持更换燃气软管,支持做好粮食储备,提升城市应急管理能力。
(二)锐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加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限额管理。压缩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严格执行会议、差旅等费用标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监督,严格支出管理。
全面推开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按照“深度融合、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的原则,聚焦重点领域、财政政策和“一类事”项目,对市区两级成本预算绩效分析项目和政策实施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实现“开展一项分析,规范一类支出,制定一批标准”,推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管理质效、促进财政政策精准发力,以财政改革带动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以功能评估为重点,对新增和到期延续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有效核减部分预算安排。在做好预决算公开基础上,扩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公开范围,提升绩效管理信息透明度。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综合考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财力水平、债务风险等因素,积极申报新增债券额度,认真完成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健全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督促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建立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2024年起,每年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推动更好依法规范举债、用债、管债。
实施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和公物仓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结合部门预算编审,推动预算部门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新增资产配置,运用政府采购支持高质量发展,推动政府采购数据赋能财政管理精细化。完善公物仓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公物仓管理流程,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及时将闲置、长期低效运转、超标准配置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坚持“先调剂资产,后安排预算”,严格新增资产配置。
强化财政数据赋能。全面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市、区、乡镇三级财政预算管理规则统一。拓展数据应用场景,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等各类数据的分析应用。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机制,拓展细化监控内容,监控范围已覆盖所有预算管理资金和市、区、乡镇全部预算单位。加强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日常监管,不断提升预算执行监督的智能化、科学化水平。持续开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创新,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实现数字人民币在地方债柜台业务中的应用。
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健全财会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财会监督主体间责任,加强财会监督主体间、部门与行业协会间的协同。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地方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结合本市实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等专项监督,为落实国家和本市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支撑。
(三)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专题研究工作安排,制发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坚持以上率下,班子成员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讲专题纪律党课,带动市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458次,基层党组织书记讲纪律党课45场次。召开市局系统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注重警示教育常态长效。
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印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的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核心、赋能、强基”三项工程建设。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指导基层党、工、团组织有力有序开展工作。加强机关党建与行业党建统筹协调和联学联动,进一步提高注会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党建质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保密管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压紧夯实责任链条,深化细化“四责协同”工作机制,持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直属单位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综合检查,督促直属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廉政教育月活动贯穿全年,严格落实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提高财政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和廉政免疫力。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处级领导班子,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引进力度。加强财政履职能力培训,做好财政部人才库推荐管理工作,进一步充实本市财政系统相关专业领域人才资源储备。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做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用好用活职级职数资源,健全可持续、常态化的职级晋升工作机制,市局多业务条线推荐评选6个先进集体、6名先进个人。
回顾过去一年,财政部门对做好新时代财政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体会,即必须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积极应对财政紧平衡,优化增量资源配置和存量结构调整,发挥资金集成和政策协同作用,做好具体服务保障。必须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将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着力提升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必须更加注重改革实效,练好财政科学管理“内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稳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提质效。
一年来,财政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区、各部门鼎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收支矛盾更为突出,紧平衡态势更加凸显,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压力。二是零基预算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领域支出需求呈刚性增长,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财税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推进,成本预算绩效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应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以“五个中心”建设为主攻方向,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抓好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支持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深化人民城市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在财政收支持续紧平衡的情况下,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确保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统筹各类收入和债券资金,统筹当年财力和历年存量,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加强基层财政保障,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坚持守正创新、先立后破。注重总结提升,深化对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实施政策评估,加强政策研判。以“强统筹、优结构、重绩效、防风险、促改革”为主线,加力提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益。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围绕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强化系统观念,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综合运用专项扶持、地方政府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税收优惠、融资担保、信贷奖补、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发挥资金集成和政策协同作用,强化财政政策与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等政策的协同配合,打好政策“组合拳”,进一步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
经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2025年,本市政府“四本预算”安排如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40亿元,增长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00亿元,增长0.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90.5亿元,下降3.5%;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21.4亿元,增长15.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4.1亿元,下降29.6%;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9亿元,下降6.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065.9亿元,增长2.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352.7亿元,增长7.9%。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和财政收支预算安排,2025年本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着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支持扩内需稳外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大力提振消费。支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着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加强促消费财政政策评价,持续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落实国家“两新”政策地方配套资金,做好汽车、家电、家装等产品的换新工作,扩大以旧换新产品范围。安排商旅文体展联动促消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商旅文体展联合促消费项目给予奖励。支持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商业企业加力促消费。支持打响“五五购物节”“上海之夏”等重大促消费活动,积极支持发展免退税经济,全力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支持扩大有效投资。用足用好国家下达资金,推动“两重”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快各类建设资金、产业扶持资金以及专项债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保障重大项目、重点领域投资需求。更好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撬动更广泛社会投资。支持浦东国际机场四期、东方枢纽上海东站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交通能力。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积极应对外贸领域风险挑战,支持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支持外资企业、国际组织在沪组织开展国际商务活动,集聚吸引国际商务客流,提升外来消费贡献度。全力支持办好进博会等国际性展会,提升展会国际影响力和品牌效应,推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
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软信业企业小升规奖励,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贴息力度,支持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推广免申即享模式,进一步提高政策支持效率。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着力改善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发展环境。落实好信贷奖补、贴息贴费等政策,支持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用好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供高质量普惠金融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二)支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五个中心”建设
促进发挥国家战略牵引力。运用专项扶持、地方政府债券、税收优惠等财政政策工具,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持续打造经济发展增长极。持续落实临港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项资金等,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支持浦东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修订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增强国际航运中心功能。
支持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力。持续出资支持千亿级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进一步加大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用好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支持先导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产业链攻关等,加大技术改造政策实施力度,支持企业开展高端化提升、智能化改造、绿色化转型以及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产业加快优化升级。支持新型工业化,运用“智造空间”专项转移支付,鼓励各区推进“工业上楼”。支持张江、大零号湾等未来产业先导区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园区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培育产业生态和产业集群。安排金融发展资金,鼓励金融创新,支持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质增效。
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提升投入效率,支持在沪国家实验室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深化推进基础研究先行区建设,支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聚焦战略前沿领域加大投入,结合设立未来产业基金,强化政府投资基金与财政经费投入联动协同。健全“揭榜挂帅”“赛马制”“里程碑”等新型组织和财政资助机制。研究完善科技创新全链条、全流程组织管理机制,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支持方式。支持实施新一轮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培育建设高质量孵化器。
持续发挥教育人才支撑力。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引导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做强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级,通过建设原始创新高地、布局一批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发挥基础研究主力军作用。支持高校深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改革,建强校内技术转移机构,促进大学科技园功能提升,实现校内科技成果及早发现、高效转化。加大均衡性教育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深入实施市级人才计划,优化支持方式,完善管理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各类高层次人才集聚能级,支持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优化人才安居保障机制,营造高品质人才发展生态。
(三)支持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优化就业服务和社保体系。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联动。持续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支持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精准帮扶力度,综合实施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等政策。优化职业技能提升支持政策,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合理调整社会保障标准,加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托育服务资源布局,持续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财政保障机制。支持特殊群体常态化帮扶政策,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织密织牢本市民生“保障网”。
推进落实健康上海行动。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动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高质量发展。优化政府医疗卫生服务支出方向,支持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加强重点学科和人才培养经费保障,支持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和管理创新,提升本市医院临床研究能力。支持启动实施加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生育补贴制度,支持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健全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农业农村发展有关要求,重点聚焦都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和美乡村建设、农村集体经济提升,着力促进一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实施新一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进一步放大“政银保担”四方合作政策效应。继续保障好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促进提升人民生活安全保障能级。支持全面构筑城市安全预防体系,筑牢城市安全底线,助力提升超大城市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支持智能技术为城市治理赋能,推动建立健全数字化响应平台,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支持加快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支持发挥上海作为中国共产党诞生地优势,持续提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人才队伍和研究基地建设保障水平,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研究宣传高地建设。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力度,加快上海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支持各类文化全面繁荣发展。保障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支持办好上海国际电影节、上海书展、上海旅游节等重大文旅活动,助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上海文化品牌。进一步落实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加强保障全民健身公共资源扩建,持续完善全民健身财政经费投入机制。
(四)支持城市更新转型,助力提升城市能级
支持城市有机更新。统筹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专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级建设财力、土地出让金等,继续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加强财政资金支持,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资本的引领带动作用,大力推进中心城区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小梁薄板房屋等不成套旧住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支持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历史风貌区保护,推进地下管网等城市更新改造,持续支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居民用户更换燃具连接软管、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便利性,提升城市整体品质。进一步加大市对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五个新城完善功能提升发展能级,支持钢铁、化工等传统产业基地加快转型升级,支持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支持城市数字化转型。安排专项资金,发挥引导保障作用,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持建立健全数据要素配套制度规范体系,统筹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助力推进区块链、算力、物联感知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供应链、金融、航运等领域标杆应用场景落地。支持推进长三角数据专题合作,升级长三角“一网通办”数据服务。持续推进“图码”等工具应用集约化建设,夯实数字基础底座,提升城市治理数字化水平。
支持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实施支持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引导示范效应,撬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积极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促进节能降碳、循环经济和绿色发展。推进水资源费改税改革平稳落地。支持完成第三轮清洁空气计划,加强污水治理、林业建设、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研究制定新一轮林业三年政策,支持提升林地、湿地等生态资源综合效益。
(五)大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和“四本预算”,按规定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对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分类分档比例进行优化调整,大力开展财源建设,保持财政平稳运行。统筹财政拨款、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转移支付等多渠道资金,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切实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我市重点工作落实落地。优化完善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深入实施公物仓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预算,从严从紧控制各类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将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领域保障。深化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健全完善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机制,建立财政运行监测平台,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监督,督促加快执行,确保资金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
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导向。强化事前绩效评估,把好前置审核关。把成本绩效管理理念与方法深度融入财政预算管理全过程,提升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质量,加强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事前功能评估、成本定期分析、定额动态调整、预算优化安排机制,提升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质效。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推进城市保障类国有企业公共服务事项的成本绩效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
进一步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按国家规定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优化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加强财会监督,组织开展对国家和本市重大决策部署及财经纪律贯彻落实情况、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
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零基预算管理等一系列改革。持续完善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规范区以下财政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税费等改革任务。积极争取国家各类财税改革在沪先行先试,为国家试制度、探新路。贯彻落实国家总体部署,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指导试点地区持续深化改革,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六)坚持“以政领财”,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持续加强警示教育,持续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贯彻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引导财政干部强化使命感、大局观、执行力,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理念、找思路、找办法、找举措,把准财政工作定位,当好“施工队长”,在财政服务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践行“三个表率”,落实“五个过硬”,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持续推进“核心工程”“赋能工程”“强基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财政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强化分类培训指导,加大支部特色党建品牌培育力度,推进基层支部政治建设标准化、思想建设常态化、组织建设规范化、作风建设长效化、制度建设科学化,实现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实践锻炼和监督管理,抓好典型培树宣传,引导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深化党政融合,加强机关与行业党建统筹协调和联学联动,加强对统战工作和群团组织的领导,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的务实成效。
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科学制定、细化分解年度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机制。深化“四责协同”工作机制建设,发挥平台的提醒、督促、检查作用,丰富完善方式方法,建立层层传导机制,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形成管党治党整体合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深化警示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织密扎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笼子。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项目化防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在全覆盖、真协同、强问责上持续用劲使力。
持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人才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以组织路线服务保障政治路线,配优建强各层级干部队伍,优化结构、增强合力,树牢讲政治、重实绩、重实干的鲜明导向。立足财政改革发展和人才储备需求,进一步优化选育管用机制,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与实践锻炼,推进财政人才库建设。紧扣现代化建设能力,分层分类精准施训,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促进财政干部全面提升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政治能力、领导能力、工作能力。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健全担当作为激励保护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进一步激发财政干部干事创业、改革攻坚的内生动力。
改革风愈劲,奋斗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干字当头、奋力一跳,拿出改革突破的闯劲、一抓到底的韧劲、服务群众的干劲,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全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精心谋划“十五五”发展蓝图,支持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