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城市更新转型,助力提升城市能级
支持城市有机更新。统筹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专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级建设财力、土地出让金等,继续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加强财政资金支持,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资本的引领带动作用,大力推进中心城区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小梁薄板房屋等不成套旧住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支持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历史风貌区保护,推进地下管网等城市更新改造,持续支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居民用户更换燃具连接软管、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便利性,提升城市整体品质。进一步加大市对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五个新城完善功能提升发展能级,支持钢铁、化工等传统产业基地加快转型升级,支持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支持城市数字化转型。安排专项资金,发挥引导保障作用,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持建立健全数据要素配套制度规范体系,统筹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助力推进区块链、算力、物联感知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供应链、金融、航运等领域标杆应用场景落地。支持推进长三角数据专题合作,升级长三角“一网通办”数据服务。持续推进“图码”等工具应用集约化建设,夯实数字基础底座,提升城市治理数字化水平。
支持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实施支持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引导示范效应,撬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积极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促进节能降碳、循环经济和绿色发展。推进水资源费改税改革平稳落地。支持完成第三轮清洁空气计划,加强污水治理、林业建设、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研究制定新一轮林业三年政策,支持提升林地、湿地等生态资源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