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行动32条政策措施!《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发布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3-10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十二届市委二次全会部署,抓牢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近期我市制定了《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详见↓

总体考虑

过去的一年极不平凡,世纪疫情对上海经济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上海全面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先后制定实施三轮助企纾困稳增长政策,全年合计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超过3000亿元。经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最终经济走出了V型反转态势。同时,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经济持续恢复的基础仍不牢固,要实现今年5.5%的预期增长目标仍需付出艰苦努力。为此,在前期评估2022年系列助企纾困稳增长政策效果和听取各类市场主体诉求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形成《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着重聚焦“三个着力”:

一是着力稳预期提信心。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经济加快恢复发展面临新机遇新形势,要抢抓经济复苏的窗口和先机,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动力。

二是着力阶段性助企纾困。在疫情防控措施转段期,部分行业和企业仍面临较多困难,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仍存在一些阶段性瓶颈和结构性障碍,特别是一季度经济实现平稳开局面临较大压力,需要延续、拓展和优化实施助企纾困政策,启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帮助企业渡过阶段性困难。

三是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扩需求、强主体、增动能的增量政策,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强要素服务保障,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突出“政策+行动”双轮驱动,聚焦以更大力度助力企业发展,以更实举措扩大需求强化供给,以更高水平夯实支撑保障三方面,共推出十项行动32条政策措施。

以更大力度助力企业发展,推出两项行动:

第一,实施助企纾困行动。具体包括3条:一是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包括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六税两费”、减半收取非居民用户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等。二是开展延期还本付息和续贷服务,对于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到期小微企业贷款,鼓励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三是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继续按0.5%收取担保费,鼓励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继续减半收取。

第二,实施援企稳岗扩岗行动。具体包括3条:一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包括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在今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等。二是支持行业企业稳岗扩岗,对招录登记失业三个月以上人员或我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用人单位,按每人2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三是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以更实举措扩大需求强化供给,推出五项行动:

第一,实施恢复和提振消费行动。具体包括4条:一是促进消费扩容升级,实施消费市场创新发展奖励支持,鼓励国有企业所属的商业设施和自有品牌带头开展让利促销活动。二是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对个人消费者今年6月底前置换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万元财政补贴,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支付额10%、最高1000元一次性补贴。三是全面激活文旅市场,市区联动发放文旅、体育、餐饮、零售等专项消费券,广泛动员电商平台和各类商户参加。四是支持会展行业恢复重振,对今年在沪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给予场租费用补贴,对引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权威机构认证的展览项目给予补助。

第二,实施扩大有效投资行动。具体包括4条:一是开展全球招商引资活动,举办“潮涌浦江”系列投资推介活动、上海全球投资促进大会和上海城市推介大会,组织专业化招商团队赴海外精准开展专题招商推介活动。二是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牵引作用,完善协调机制,推动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等加快开工建设。三是全面提速“两旧一村”改造,全年完成零星旧改12万平方米,实施旧住房成套改造28万平方米,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10个。四是用好各类投融资政策和工具,落实资源性要素指标“六票”统筹政策,推广实行标准化审批、并联审批、容缺后补等措施。

第三,实施外贸保稳提质行动。具体包括3条:一是支持外贸企业抢订单拓市场,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各类境内外展会,放大进口博览会溢出带动效应。二是发挥稳外贸政策综合效应,按照国家要求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优化国家外经贸发展和我市商务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三是加快发展新型国际贸易,争创首批“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

第四,实施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行动。具体包括3条:一是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落实国家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二是持续提升总部型经济能级,落实新修订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支持政策,培育一批事业部总部企业。三是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服务保障。

第五,实施产业创新提升行动。具体包括3条:一是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群,制订新一轮三大产业上海方案,实施新赛道和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继续实施新基建项目优惠利率信贷贴息政策。二是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快成长,由各区对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分别给予不低于1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制订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在三大产业和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总部。三是促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制订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三年行动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上限提高至1亿元。

以更高水平夯实支撑保障,推出三项行动:

第一,实施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具体包括4条:一是实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深化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推出一批含金量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强的改革举措。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和平台企业发展,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发展政策举措,引导平台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三是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落实国家政策措施,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今年底,鼓励大型企业和平台机构发布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清单,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等。四是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工作。

第二,实施加强要素服务保障行动。具体包括4条:一是保障优质产业项目用地,支持符合功能导向的成片战略预留区加快整体启动使用,市区联动、政企联手制订国企低效用地转型升级方案。二是加强能源电力保供,确保高峰季能源供应安全有序。三是大力引才聚才留才,全面落实各类人才计划和政策,完善住房、教育、医疗等政策和服务。四是加大财政支持稳增长力度。

第三,实施重点区域领跑行动。主要是加快落实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支持各区发挥比较优势,结合主城区提升中心辐射功能、五个新城建设和南北转型发展,全面推进功能升级、产业创新和空间转型,加快结构调整增创发展优势。

来源:上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