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上海市财政局依法委托上海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实施了审计,财务情况如下:
2015年本市救助基金收入43,305,111.31元,垫付抢救费用1,538,563.74元。
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市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对救助基金已垫付的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本市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将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二○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