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黄浦区财政局不断加大促进就业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万人就业项目”和公益性就业岗位等工作,先后建立了卫生消毒保洁员、交通协管员等11支队伍和公益性劳动服务社56家,以缓解就业压力。为支持促进就业工作,2011年财政投入促进就业专项资金1.21亿元,包括就业人员岗位工资、交通及误餐费、社保缴费、劳动防护及其他费用等。全年新增就业岗位8.3万个,援助就业困难人员3817人次,帮助五类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达1849人,其中:“4050”大龄就业困难对象1485人,“零就业家庭”困难人员11人,低保家庭困难人员193人、残疾人员45人和刑释解教人员115人;青年职业见习补贴4043人次。
为进一步缓解社会困难群体就业难、创业难问题,黄浦区财政局积极会同区相关部门,在落实本市“万人就业”和公益性就业岗位等相关就业政策措施基础上,拓展了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主要体现为新增三项“扶持”。
——增加创业初期资金扶持。包括创业贷款担保(房租)贴息,即对稳定6个月以上的就业岗位可申请区30%的贴息,大大缩短了市规定的10个月期限,进一步加大对青年创业支持力度。大学生初创期创业享受开办费用补贴,即对本区户籍应届毕业大学生和30周岁以下青年在当年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给予创业开办费5000元补贴。大学生初创期创业同时享受贷款担保贴息和房租补贴,即对本区户籍应届毕业大学生和青年,本区办理工商注册,在创业三年内,每年可同时享受贷款担保贴息和房租补贴,增加贴息或补贴部分不超过3000元额度。增加本区非正规劳动就业组织转制补贴,本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在三年经营有效期内,当年转制成企业或其他所有制经济实体的,在原享受转制补贴(6个月内最低工资和最低社保费的50%)的基础上,再增加补贴5000元。
——增加创业技能提升扶持。创业培训扶持是针对有创业意向、需要培训的群体进行培训和扶持。继续命名一批创业见习带教指导老师和创业见习基地,对成绩突出的创业见习基地每年给予一定扶持,对成绩突出的创业带教指导老师每期给以一定补贴,创业见习基地扶持以精神鼓励为主,创业带教指导老师补贴按创业见习人数确定。
——增加政府购买创业指导成果扶持。强化创业见习和突出个性化指导,提升创业者创业能力。被聘的创业指导老师与学员确立拜师学徒,并指导学员创业成功的,购买指导老师创业指导成果。成功指导1户给予8000元/户补贴。
原黄浦、原卢湾两区“撤二建一”后,新黄浦区整合了现有的创业园区资源,提升创业园区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了园区孵化创业组织的作用,促进创业苗圃、创业园区与各类创意产业园区、科技园区的联动和资源共享,帮助创业者缓解创业场地难的问题。
有付出,即有回报;有投入,即有产出。2011年,区财政共拨付创业扶持专项资金588万元,同比增长37.3%,帮助827人成功创业,为促进本区劳动就业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