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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文章来源:静安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13-04-19 | 字体: | 收藏本页 | 打印 | 关闭
  静安区因境内古刹静安寺而得名。境域在唐、宋两代,隶属华亭县高昌乡。元、明、清三代隶属上海县高昌乡。1899年,境域大部划入公共租界西区。1914年境域南部1/10土地划入法租界。其余地域均属上海县法华乡(区)。1937年,侵华日军占领境内华界,境内租界部分为特别区。1943年,汪伪政府“收回”租界,境域分隶第一区(原公共租界部分)、第八区(原法租界部分)和沪西区(原华界部分)。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上海市按原警区划分为32个行政区,境内分属第十区(静安区)、第十一区(新成区)、第十二区(江宁区)。1949年5月30日,市军管会接管静安区,一度将区名改为静安寺区,1950年6月28日复改称静安区。解放初,境域分属静安、新成、江宁区。1956年2月,上海市区划调整,静安区建制撤销,以富民路、常德路为界,东境划归新成区,西境并入长宁区。1960年1月,区划再次调整,撤销新成、江宁区,将新成区成都北路以西部分、江宁区全部、长宁区镇宁路以东部分合并重建静安区至今。1994年10月,境内街道办事处建制调整,华山路与愚园路、万航渡路与余姚路、康定路与江宁路、武定路与张家宅、威海路与延安中路街道办事处分别合并为静安寺、曹家渡、江宁路、石门二路、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2012年末辖5个街道,置73个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