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浦区把“三农”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不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完善财政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强化政策落实,努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稳定。
一是加大农业、水利资金投入。2011年,各级财政在涉农项目方面共安排资金56239.57万元,主要用于涉农政策性补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村庄改造、河道整治及长效管理、水利、防汛、动植物防疫等项目。
二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造。2011年,对全区34户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60座农村地区公厕建改、10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财政补贴765万元;安排1337万元支持朱家角镇4个村964户污水处理改造;补贴225万元投资建设7片篮球场、2片门球场。
三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度,区、镇两级财政安排9831.9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积极筹措落实资金,安排111166万元用于中西部集约化供水项目建设,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四是加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2011年,全区安排各街镇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公益林养护及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32300万元。区、镇两级公共财政通过实施转移支付安排资金15640万元,保障村级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五是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落实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标政策,支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新农保、城乡低保、困难群体救助、就业再就业补助,积极支持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以及电影“2131”下乡政策。
2012年,青浦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大力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切实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稳定增长投入机制。按照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本市有关贯彻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加大财政对“三农”投入和补贴力度,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
二是完善财政支农保障机制。积极筹措资金,为各项支持“三农”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提供资金保障。梳理和整合现有支农补贴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农业保障和补贴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户。加强对财政“三农”投入和补贴资金的使用监管,坚决制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财政支农资金实际效益进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继续加大财政支农补贴强度,完善财政支农补贴政策,鼓励本地农民领头种植、自己种植,提高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水平,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增加农民生产性收入;通过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等措施,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深化完善非农就业支持政策,拓宽非农就业渠道,不断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四是支持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研究完善财政支持农业发展扶持政策,重点支持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形成以特色农业为主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五是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农村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加大农村综合改造补贴力度,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步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