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是指将非税收入的具体执收行为与收入上缴财政相分离的收缴管理行为,即非税收入的执收单位不设收入过渡账户,由缴款义务人或执收单位代缴款义务人将应缴款项通过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直接缴入财政国库或财政专户。本市自2004年10月试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以来,经过六年的推广,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收缴分离的实施。
2010年,本市按照深化公共财政改革的要求,着力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一是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梳理本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现状,根据不同管理要求,设计更贴近实际的收缴模式;二是扩大非税收入收缴分离范围,将罚没收入纳入收缴管理系统;三是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尽可能让有条件的单位采用直接缴款,实时监控资金缴库和票据的使用情况;四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建设,起草加强罚没收入收缴管理和票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011年,本市将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收缴改革。一是全面推广使用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对市级执收单位中尚未纳入收缴平台的单位加紧协调,切实落实收缴管理制度;二是在进一步完善罚没收入信息系统收缴的基础上,加快研究落实其他非税收入项目的信息化管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逐步将有条件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的非税收入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下发罚没收入收缴管理和票据管理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