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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报告系列解读之四:创新驱动和产业结构调整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25日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上海提出的实现“四个率先”的战略任务之一,也是上海突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制约、掌握发展主动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市财政为支持创新驱动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落实相关政策:

  一是设立“转方式、调结构”专项资金,积极改进和创新财政支持方式。

  二是强化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由市级财政继续预算安排企业自主创新、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政府投入新机制。设立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

  四是健全金融服务,持续提供发展源动力。通过人才激励和服务、机构扶持、创新奖励等手段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鼓励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进一步完善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营造良好融资环境。

  五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用好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上海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的引领示范项目、促进重点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发展、鼓励制造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六是深化利用外资重点导向,着力发展总部经济。着力引进功能性大项目和产业价值链高端环节,发挥外资对上海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跨国公司在本市以投资性公司和管理性公司形式设立地区总部,

  七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兼并重组。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财政资金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措施,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引导和政策扶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八是围绕结构调整产业导向,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继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调整淘汰本市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