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jquery

预算报告系列解读之十:优化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13年02月20日

  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会同上海银监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认真实施以“三个10亿”和“两个增加”、“两个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政策措施,着力优化和完善本市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环境。目前,上述政策的各项工作大部分已完成,政策的效果已初步显现。

  一、3家市级投资公司已完成对15家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参股的协议洽谈或注资。

  目前,市科投公司已与上海汇金融资担保公司、上海创业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徐汇融资担保公司、上海杨浦融资担保公司等10家企业协议洽谈和注资。国盛集团已完成对上海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融资担保公司、上海国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仲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协议洽谈和注资。上海国际集团已完成了对上海再担保公司的注资。

  市级投资公司的注资,支持和引导了本市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拓展和扩大了商业银行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空间,有力地增强了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和信心。

  二、本市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已建立,分别有12家和14家商业银行参与试点。

  为有效化解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进一步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2012年4月和6月,市财政局会同上海银监局、市金融办、市科委,先后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暂行办法》(沪财企〔2012〕24号)、《上海市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法》(沪财企〔2012〕52号),明确对本市各有关商业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发放贷款所发生的超过一定比例的不良贷款净损失,由本市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补偿财政专项资金给予相应的风险损失补偿。

  三、小企业信贷奖励考核机制发挥效力,市银监局“三个不低于”目标全面实现。

  2012年8月,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有关“建立小企业信贷奖励考核制度”的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会同上海银监局、市金融办制定出台了《上海市2012年小型微型企业信贷奖励考核办法》(沪财企〔2012〕75号),建立了本市小型微型企业信贷奖励考核机制,并由上海银监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共同成立小微企业信贷奖励考核小组,对2012年度本市小微企业信贷工作突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专项奖励。

  目前,据上海银监局初步统计,截至2012年12月末,上海银监局年初确定的“三个不低于”的目标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