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报告系列解读之九:深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规范财政运行秩序的重要保障,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2008年2月,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会议精神,积极落实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本市将“加快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作为 “十二五”期间深化推进公共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2011年1月,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财政局制定的《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11]1号),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启动。
一、2011-2012年本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两年来,市财政部门通过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体系,积极开展绩效评价试点,拓展绩效评价方式,实施评价结果应用,稳步有序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体系
两年来,市财政部门先后制定了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评价机构管理、评审专家管理、推进预算部门绩效评价等在内的六项配套制度,基本形成了涵盖预算绩效管理主要环节的基本制度体系,为深入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二)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
市财政部门成立了绩效评价管理处,全市近50%的区县财政部门成立了绩效评价管理科,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建设逐步加强;通过与市人大预算工委、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市监察局开展工作调研和联合发文等形式,着力推进预算主管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分期分批对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区县财政部门、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绩效评价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绩效评价各参与方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对预算主管部门和区县财政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考核,促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体系,以预算绩效管理为抓手,促进行政绩效的提高。
通过两年的绩效评价扩大试点,由市财政部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市人大、市政协、市监察等部门监督指导,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积极实施,市和区县财政部门合力联动,第三方评价机构积极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已基本形成。
(三)绩效评价扩大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绩效目标管理力度逐年加大。2012年,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全部纳入试编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范围,全市近1/3的区县财政部门,组织开展了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的试编和评审工作,增强了绩效目标管理的实效。二是绩效目标跟踪评价试点达到预期效果。通过对绩效运行信息的跟踪,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确定了绩效目标跟踪的一般要素和基本方法,形成了《绩效目标跟踪管理方案》等操作性文件,为进一步推进预算主管部门绩效跟踪提供了制度基础,积累了试点经验。三是市财政部门对重点领域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评价范围涉及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就业等44个重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量为152.5亿元;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客观揭示了重大项目的绩效状况,促进了预算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增强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快完善本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下扎实基础。四是预算部门绩效自评价有序推进,预算主管部门在绩效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得到落实,预算绩效理念也得到进一步树立。五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到实处。通过制定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相关办法,对完成绩效评价的项目开展评价结果应用,对项目存在的绩效问题逐一提出改进建议,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将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通过上海财政网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推动区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取得进展
一是选择市与区县共同投资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实现市与区县的绩效评价工作的联动;二是建立和完善评价资源库,实现市与区县在项目绩效目标、指标框架、评价标准、专家、中介机构等评价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减少各自推行,重复建设;三是加强市对区县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指导,完善区县工作例会制度,交流评价工作经验,有效增强了工作合力;四是区县财政部门积极落实评价工作要求,重点选择教育、卫生、社保、环保等部门开展绩效自评价试点,取得良好效果;五是积极探索结果应用,部分区县财政部门制定评价结果应用办法,试行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有的区财政部门还将绩效评价报告在区财政网上公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五)评价机构市场得到进一步培育
一是通过编写实训教材,支持相关行业协会举办绩效评价业务培训班,开展评价业务辅导,提高了评价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引导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了中介机构开展多方式绩效评价的能力;三是推进中介机构库的建设,分三批公示了127家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名单,规范了对绩效评价机构的资格管理和入库服务。
(六)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效果显现
对照财政部关于强化预算绩效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借助现有财政预算管理平台,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突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跟踪”、“绩效评价”等功能模块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核心作用。同时,依托“评审专家库”、“评价中介机构库”、“评价指标库”等后台支撑,实现绩效评价管理的信息化,为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2012年,通过对“绩效目标管理”、“专家库”、“中介机构库”等功能模块的试运行,初步实现了绩效评价管理与部分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和共享,进一步提升了绩效评价工作的绩效。
二、2013年本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
对照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和本市财政和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2013年将重点推进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本市绩效评价制度体系
一是制定《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3-2015)》,确定今后三年绩效评价工作重点;二是总结两年来本市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借鉴外省市好的做法,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修订工作;三是进一步指导区县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优化工作机制,规范评价工作流程,为深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二)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
一是扩大编报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范围,探索转移支付资金编报绩效目标,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率和覆盖面;二是选择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就业、农业水利等重点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绩效评价,并研究建立分行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三是推进预算主管部门绩效目标跟踪评价,强化财政资金绩效运行信息的过程监控,推动预算主管部门(单位)扩大自评价范围,帮助预算部门提高绩效管理的能力;四是开展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跟踪预算主管部门问题整改情况,实施2012年绩效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五是探索财政预算管理和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有机结合,开展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预算管理试点。
(三)加强对绩效评价中介机构管理
加强对中介机构评价工作的考核,完善退出机制,促进评价机构综合能力的提升;继续开展对评价机构评价业务和操作规范的培训,促进评价机构提高评价业务水平。
(四)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和应用
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的评审专家库、中介机构库、绩效评价指标库,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资源和平台支撑;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效率。
(五)合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召开2013年全市绩效评价工作会议,提出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开展绩效评价业务培训;二是开展对预算主管部门(单位)、区县财政部门绩效评价日常工作的考核,进一步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责任;三是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市监察等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的效果,全面落实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