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市级财政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资金保障范围涵盖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农村教育、农民社保、农民增收、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市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农业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法定增长要求。
一、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完善相关政策,提高水稻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生产补贴等补贴标准,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及农机具购置补贴,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二是支持开展包括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在内的农民培训工作,为农民提高工资性收入创造条件。三是根据《关于加快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委发〔2012〕7号),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为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创造条件。四是在加大农业基础设施专项投入、降低农民生产成本的同时,支持推进农业旅游发展,安排资金用于农业旅游相关的公益性设施建设,为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创造条件。
二、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一是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按照新一轮高水平粮田和设施菜田建设办法,统筹规划农业设施、水利设施建设任务,支持推进建设高水平粮田3000公顷、设施菜田533公顷。推进标准化生态养殖场建设,新建16个标准化畜禽养殖场、30个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加强疫病防控和生态保护能力。二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对农业发展贡献率。根据本市推进科技兴农项目实施意见要求,提升本市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重点支持种源农业发展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三是支持农业组织化建设,提升农业规模化程度。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和合作社贷款贴息项目,扶持合作社农业生产项目95个,贴息资金惠及465家合作社。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三品一标”认证、农业档案追溯体系建设等,提升地产农产品品质。
三、支持新农村建设
一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支持推进惠及100个村、4万户农户的村庄改造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推进郊区河道整治工程,支持郊区骨干河道综合整治、村镇级中小河道轮疏以及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工作,有效改善郊区水环境。二是推进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三是加大郊区三级医院建设,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推进优质卫生、教育资源向农村基层倾斜,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