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报告系列解读之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一直以来,“担保难、融资难”始终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和放大效应,本市积极实施以“三个10亿”和“两个增加”、“两个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政策措施,着力优化和完善本市小微企业的融资发展环境。目前,上述政策的各项工作已基本完成,政策的效果已初步显现。
一、继续做好市级投资公司参股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工作
2013年,在认真做好对已注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工作开展情况分析跟踪的同时,继续做好市级投资公司参股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工作。至此,市财政已通过市级投资公司注资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16家,有效地支持和引导了本市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拓展和扩大了商业银行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空间,有力地增强了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和信心。
二、调整完善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的精神,本市积极调整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法,制订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本市科技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企〔2013〕101号),通过延长政策实施期限,适当降低风险补偿准入门槛、提高风险补偿的比例等方式,鼓励银行进一步扩大试点品种,加大对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兑现落实小企业信贷奖励考核机制
2013年,本市积极推进小型微型企业信贷奖励考核机制,在对商业银行全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规模、余额增量和参与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的基础上,开展了对2012年度小微企业信贷工作突出的26家商业银行的奖励考核,有效调动了商业银行扩大小微企业信贷的积极性。此外,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本市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2013年10月,本市印发了《上海市2013-2015年小型微型企业信贷奖励考核办法》(沪财企〔2013〕102号),在2013-2015年,继续实施小型微型企业信贷奖励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