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报告系列解读之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效果
一、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容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和要求,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管理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一)绩效目标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是预算部门(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由预算部门(单位)在申报预算时填报。
预算部门(单位)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部门(单位)职责,编制本部门、本单位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总体目标。根据部门(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总体目标编制年度预算,并按要求编报科学、合理、清晰、量化的项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是现阶段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
(二)绩效跟踪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根据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项目管理信息和项目绩效运行信息,对项目管理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并在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及时、系统地反映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纠正绩效运行偏差,促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三)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和根本要求,结果应用的形式主要包括: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部门和单位,实施评价结果信息公开,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等等。
二、2014年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基本情况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绩效目标在部门内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得到进一步推进。二是绩效跟踪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绩效跟踪的及时纠偏作用得到发挥。三是绩效评价的效果进一步体现,在实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同时,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试点,促进预算部门进一步树立整体绩效理念。四是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增加了“绩效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等3项信息公开要素,加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力度。
三、201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初步考虑
2015年,上海市财政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目标,积极贯彻新《预算法》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规定,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运行,深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扩大专项资金政策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加强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融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的全面应用,加强绩效政策和理念的宣传,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效果,促进财政支出使用绩效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