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报告系列解读之九:2014年财政教育投入及财政支持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
一、落实市级财政教育经费保障
2014年,市级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重点保障落实国家和本市教育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重点改革和发展项目经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提高基础教育均衡优质水平,重点实施城乡一体化项目,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创新素养实验室建设,落实内地民族班扩招;推进上海科技大学校区建设等重大市级教育基本建设工程;加快推进“文教”、“科教”、“医教”、“体教”结合项目,促进教育与其他行业协同发展。同时,按规定安排地方教育附加资金,用于鼓励企业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等培训机构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发展;足额计提教育资金并安排用于补助区县基础教育资源建设。
二、推进区县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围绕促进区县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财政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市对区县财政教育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缩小区县基础教育生均经费收入差距。二是会同市教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14年市对区县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区县合理安排和使用市级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三是研究制定公办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完善本市基础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体系。
三、实施高等教育投入机制改革
围绕市级财政高等教育投入机制改革方案核心内容,重点推动建立“三个机制”:一是建立以基本办学经费和内涵建设经费为主的经常性经费投入机制。结合2014年预算编制,研究制定并正式实行地方高校生均经费综合定额,同时将原在市教委本部安排的内涵建设经费整合下达地方高校,扩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二是建立以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为导向的市级统筹投入机制。结合编制《上海高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2014—2018年)》,重点开展学科发展规划经费保障方案和财政投入机制研究,聚焦支持重点学科建设。三是建立以提高教育项目支出效益为目标的综合监督评估机制。将教育重点发展项目纳入财政评审,建立地方高校委派总会计师制度,开展高等教育投入机制改革跟踪调研,为下一步深化推进改革做好准备。
四、完善地方教育附加分配使用办法
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市教委、市总工会调整完善本市地方教育附加分配使用办法,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建立健全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多方参与、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职工职业培训体系。一是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将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金额与企业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脱钩,根据企业实际培训情况核定补贴资金。二是以社会培训机构为主体,由企业自主选择社会培训机构对企业职工开展职业培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形成各类培训机构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以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进一步推动发挥政府搭建的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帮助企业和培训机构实现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