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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注销后会计账本等应该如何处理?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0日

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有永久、30年、10年三档。因此,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会计账本要保留30年。公司注销后请妥善保管好会计档案。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十一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根据这一规定,企业注销时如果找不到相应的会计档案保管方,对于保管期限未满和永久性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移交所在地的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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