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97号修改)规定,我局于2021年5月12日作出准予樊睿(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樊睿(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执业证书编号:31000428。
三、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首席合伙人姓名:陈宇。
五、各合伙人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陈宇(310000072196)、丁凤(310000171988)。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