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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市机管局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4日

为提高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切实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新机制,市财政局、市机管局于近期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沪财资〔2020〕11号)。

《办法》明确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可调剂资产、共享共用资产应通过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统一管理、调配和处置。《办法》实施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涉及新增资产配置的,应优先调剂使用公物仓资产,确实无法调剂使用的再安排预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