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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印发日期:2025-01-23   |  文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900010-2025-020
内容描述:2024年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上海市财政局”网站(www.czj.sh.gov.cn)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邮编:200030;电话:021-54679568转22061分机)。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上海市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公开助监督、公开强监管,聚焦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完善政务公开渠道,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树立公开透明的良好政府形象。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市财政局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发布信息1281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2件,编制主动公开目录382条。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地方财政收支、绩效评价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等财政数据信息,国库管理、资产管理、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等政策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数据等信息,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总体情况,及时更新机构概况、处室设置等信息。按要求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相关信息,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1件,申请数量较去年上升23%。从申请形式看,信函申请10件,占9%;网上申请98件,占88.3%;当面申请3件,占2.7%。从申请内容看,涉及财政政策的申请30件,占27%;涉及财政数据的申请47件,占42.4%;涉及政府采购、会计信息等的申请34件,占30.6%。处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7件(有8件申请按照《条例》顺延至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25件,占23.4%;不予公开2件,占1.9%;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9件,占27.1%;不予处理1件,占0.9%;其他处理50件,占46.7%。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2件,经审查后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继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公开工作,规范性文件栏目增加有效性标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继续做好公文备案工作,非密公文全量备案,网站主动公开公文全量覆盖,并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围绕重点工作和关注热点,设置特色主题分类,实现公开内容一键查阅,便于企业市民查询、获取。网站政策发布页面设置“政策留言板”,方便公众进行线上咨询。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对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政策设置“办”字图标,实现“阅后即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中国财政》、《中国财经报》等媒体宣传报道上海政府采购、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成果。参与市政府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就财政方面政策举措答记者问,推动政策执行到位。

  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等特点,在“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和“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权威发布财政政策。配合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单位纳税人房产税困难减免等政策出台,及时做好宣传;结合网友关注关切,开设会计考试、会计防骗等相关专栏。全年,“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发布政务动态信息550条,浏览量近2.92亿人次,“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重要财税政策、财政业务公告等信息585条,阅读量近89万次,与用户实时互动近1.9万人次。

  (五)制度保障和监督方面

  做好年度工作部署和工作推进。制定《2024年上海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分工表》,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安排。跟踪督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及时跟进各项公开任务的推进情况。

  组织做好部门公开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做好评估考核结果运用,对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反馈,督促限期整改。

  做好区级财政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下发标准化目录并将信息公开检查要求纳入考核指标。注重市区联动,组织开展全市财政系统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7

5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93.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7

2

 

 

 

2

1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1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1

 

 

 

1

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49

 

 

 

 

1

50

(七)总计

102

3

 

 

 

2

10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均已完成,但仍存在政府开放活动形式不够多样,公开时效可以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政策发布机制,推进集成式发布、阅办联动、重要政策解读等工作,落实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工作,扩大政府开放活动的覆盖面,强化网站和新媒体建设能力,积极探索政社合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发布与解读实效。

  (一)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开范围

  全面公开财政项目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全面公开市对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公开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数量由5个增加到10个。

  (二)深化精准推送,宣传惠企政策

  依托“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推送《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及图解。结合“政府开放月”活动,举办融资担保政策进企业财会服务系列讲座,宣传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持续提升推送范围准确性和推送内容可用性。

  (三)创新解读方式,助力政策实施

  创新解读方式,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市政府债券柜台业务开展视频解读。探索跨部门政策“阅办联动”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补贴工作的通知》实现“阅后即办”,直接跳转至“一网通办”中本市人社局的补贴相关办事指南页面,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

  (四)加强政民互动,吸纳公众意见

  通过网络公开征集公众对《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上海市市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制定意见。邀请行业代表、相关方代表、业界专家列席局务会议,审议《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本市单位纳税人房产税困难减免政策等重大决策,实现财政部门与公众间的良性互动,促进财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