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支持本市农业农村发展
(一)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2017年各项工作
2017年,本市财政支农工作主要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重点优化完善政策体系和资金投入机制。
1.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深入贯彻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变的精神,落实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提高农业补贴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重点向生产功能区、生态保护区域和纯农地区倾斜。
一是进一步完善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政策,赋予各区制定补贴内容和补贴标准的自主权,统筹用于绿肥种植补贴、商品有机肥施用补贴、冬季深耕补贴以及推广专用配方肥、缓释肥、水溶肥补贴等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技术措施,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有效提升耕地地力。
二是支持渔业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根据国家改革方案要求,按照2015-2019年本市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通过统筹运用综合性支持政策,推动减船转产、降低捕捞强度、提高渔业管理能力,保障捕捞产业可持续发展。持续开展包括中华鲟等珍稀水生生物在内的增殖放流,修复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质和水域生态环境。
三是完善第三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补贴标准,支持重点向田外综合利用倾斜,因地制宜将茭白秸秆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力争到2018年末,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
2.深入整合优化财政支农政策
根据韩正书记关于推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有关要求,坚持以绿色、质量、效益为目标,市财政局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梳理优化各类惠农支农政策,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在现有基础上重点推进专项深入整合,突出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一是调整取消“浦东支农整合专项”。将切块资金分别纳入全市统一的相应专项中,建立以“农业综合补贴”、“科技兴农专项”、“农业生态与安全专项”、“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村改革与发展专项”、“村庄改造专项”为基础的6大财政支农政策体系。
二是优化调整部分现有政策。开展农业保险创新项目以奖代补试点工作,鼓励各区和单位围绕本市农业供给侧改革等目标,主动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农业保险支农模式,通过局部地区先导性创新试验,为面上政策出台建立项目储备。修订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将项目审批权下放至区级层面,充分发挥各区主观能动性,鼓励项目资金集中聚焦投入,更好地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配合主管部门将本市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猪、强制免疫、扑杀等防疫政策进行整合,重点对屠宰环节病害猪处理补贴进行完善,在财政部将专项转移支付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后,继续维持原标准予以市级补贴,以确保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防治病害猪流入社会。
3.支持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一是支持引导市郊水稻生产从“卖稻谷”到“卖大米”向“卖品牌”转变。加快提升本市水稻品种、品质、品牌及标准,支持探索开展地产国庆新大米产加销一体化市场拓展及宣传推介活动新模式。通过设立“上海新大米”品牌,统一质量标准、追溯体系、包装设计、价格指数、销售时间等,与百联集团合作营销推广,为市民提供安全放心的上海国庆新大米,让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民增乐。
二是支持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农业生产单位给予奖励,鼓励农业生产单位进行标准化生产,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的总量规模,实施农产品品牌化销售,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4. 顺利收官农村综合帮扶工作
农村综合帮扶政策是本市因地制宜、先行先试,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的重要举措。5年来,市财政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创新政策、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一是制定出台了《本市经济相对薄弱村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办法》,市级财政按40万/年、村的标准对本市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进行给予补助,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村级组织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制定《上海市市级农村综合帮扶专项资金实施办法》,通过设立市级农村综合帮扶专项资金,扶持支持建设能够带来长期稳定收益的农村综合帮扶项目,加快构建“造血”机制,提高经济相对薄弱村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户的生活水平。
通过5年来多项政策综合效应作用下,本市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探索出一条制度规范、决策民主、产权清晰、分工合作、专业运营,由福利型“输血”转向开发型“造血”的综合帮扶新路子。2.积累了一批能带来长期稳定收益的优质资产。3.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探索出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4.带动了经济薄弱地区发展、民生改善和就业增收。
(二)围绕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创新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作为战略任务写入党章总纲部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最新战略部署,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的财政支农工作要重点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上海农业农村现代化。
1.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机制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本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梳理优化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使政策和资金投入目标更加清晰、导向更加明确。一是聚焦重点。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农业发展需求,重点向粮食功能区、蔬菜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规模化区域及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二是优化方式。切实发挥财政政策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探索提高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和贷款贴息比重,最大限度调动社会资本。三是提升绩效。对支农资金明确绩效目标,加强过程监管,开展绩效评价,与次年资金投入挂钩,切实提高资金效率。
2.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完善政策内容
一是调整完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扶持内容和方式,以品牌建设为抓手、以质量效益为目标,把增加绿色农产品供应放在突出位置,重点扶持农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体系建设及拓展农业综合功能。支持建设一批市级农业标杆项目,示范引领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二是根据本市农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扩展农业生态与安全专项扶持内容。支持开展蔬菜保护区土壤保障和改良试点,计划覆盖2万亩蔬菜生产面积,通过种植绿肥、适度休耕、施用有机肥和利用蚯蚓生物治理等综合手段,改善提升设施菜田土壤质量,相关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预计提高5%以上,为绿色蔬菜生产提供保障。三是优化整合科技兴农专项资金,聚焦支持科技创新、技术推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三大方向。
3.以田园综合体为抓手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是探索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是推进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互促共进的有效途径。市财政局将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主渠道,整合其他相关涉农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市级试点工作。同时,鼓励各区和单位根据区域优势特点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支持有条件的镇村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
4.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的重要基础。2014年,根据中央关于加快提升农村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本市启动了以村庄改造为载体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计划到2020年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地区内约75万户农户的村庄改造,累计建设100个左右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不断扩大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和村民素质的整体提升。2018年,市级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用于改造超过7万户农村村庄,加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实施。
二、积极支持本市水环境综合整治
(一)2017年城乡中小河道整治情况
2017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与河长制紧密结合,作为“持续加大补短板力度,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按照“工作目标全覆盖”的要求,实现了黑臭河道整治全覆盖、河湖本底数据全覆盖、河湖河长制全覆盖。
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大投入,积极支持水务部门全面推进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通过实施控源截污、河道清淤、引清调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等措施,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和郊区重污染河道的治理任务,实现全市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面率只增不减、水质有效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历史上“填河筑路”形成了许多“断头河”,在打通“断头河”过程中涉及大量公用事业管线和通讯线缆,管线搬迁任务重、费用高。为保证黑臭河道整治顺利实施,减轻区级财政负担,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交通委等部门研究并出台政策,将镇村级河道上镇村管道路的管线搬迁工程列入市级水利项目补贴计划,市级财政予以补贴。由此,形成了以河道整治、管理养护、腾地补贴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镇村级河道管线搬迁补贴为主要内容的黑臭河道整治财政配套政策体系。
截至2017年底,据市水务局统计,全市列入黑臭河道整治的1864条段1756公里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任务已完成99%。
(二)2018年水环境整治情况
从2018年开始,提升本市水环境质量成为市政府主要工作目标。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水环境是本市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按照国家和本市提出消除劣五类水体的要求,至2020年底本市水体基本消除劣五类,至2021年底本市水体全面消除劣五类,任务非常艰巨。
根据上述目标,市政府提出了2018-2020年苏州河四期的整治计划,本次整治的范围西至江苏省界,东至黄浦江,北起蕴藻浜,南到淀浦河,共855平方公里。主要涉及闵行、青浦、嘉定、宝山、松江、普陀、静安、长宁、杨浦和徐汇10个区。2018年,市级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引导全市各区针对水质提升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本市水环境整治目标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