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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契税收入
  •   1991~1992年,契税由房管部门代征,收入分别为0.04亿元和0.09亿元。1993年根据财政部的通知精神,契税由房管部门配合、财政部门直接征收。当年契税收入0.25亿万元,1994年突破亿元大关,达1.45亿元。1996年,以实施房地产权证“两证合一”为契机,对产权证粘贴“上海市契税完税贴花”,当年契税收入4.69亿元。1997年,征收部门在房产交易市场实行现场办公、“一条龙”服务,当年契税收入7.74亿元。1999年,房改政策出台后进一步拉动房地产业发展,当年契税收入突破十亿元大关,达11.74亿元。自2005年起,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权属交易中涉及的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各类税费的征收和代开发票窗口进行整合,实行财税合署办公“一窗式”征收。当年契税收入突破百亿元大关,达111亿元。契税是1991~2005年增长最快的税种,2005年比1996年增加2760倍,15年契税收入370.52亿元。

     附:

    1.1991~2005年上海市税收收入完成情况表

    2.2000~2005年上海市税收收入分产业情况表

    3.1991~2005年上海市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