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增强城市消防能力,保证路灯的亮灯率和完好率,财政不断加大投入,1991~2005年,市级财政共安排资金21.45亿元,保证全市消防、交通路灯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1994年末,全市路灯总量达10.51万盏,比1991年增加3.70万盏,年平均增长9000多盏;有52%的路灯替换成第三代新光源——金黄色高压钠灯,第二代光源——高压荧光汞灯占20%,剩余则为白炽灯;全市80%以上路灯实行光电启闭控制和计算机控制。1996年,市消防局装备新消防设备——金属消防拉梯,基本满足城市消防功能的新需求。全年火警报警8000次,出动车辆2万车次,出动官兵20万人次,抢险救灾580次,保护价值10亿元以上。
按照市政府“白天观景、晚上观灯”景观建设实事工程的要求,加快市区道路、沿街景观灯光建设,保证路灯的亮灯率和完好率,使景观和灯光联动,形成城市新景点。至2000年底,上海的观灯路线总长度达100多公里,布局面积为140平方公里,在外滩、陆家嘴、闸北不夜城等地区成为景观灯光集中区域。2001年,为迎接APEC会议召开,市财政安排0.48亿元资金,完成南北高架和南浦大桥的涂装工程、南北高架的景观灯带设置,以及淮海中路等一批道路架空线入地的整治工作。
随着财政支出的不断加大,全市城市路灯数量逐渐增加,

陆家嘴景观灯光
由2001年的20万盏增加到2004年的26万盏,增长率为26%。消防站点、消防车辆分别由2001年的65个、807辆增加到2004年的72个、833辆,分别增长10.8%和3.2%;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分别由2001年的7.5万块、149万平方米和2335组增加到2004年的10.2万块、201万平方米和3130组,分别增长36%、34.9%和34%。
1991年,市财政用于消防、交通路灯设施维护和保养的支出为2290万元,2005年上升至1.92亿元,比1991年增加1.69亿元,增长6.3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