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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定额上解与返还补助收入
  •   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后原来确定的120亿元上解额,继续定额上解。1994~2005年累计上解中央支出1440亿元。另外还有专项上解1994~2005年57.1亿元,其中税务经费上划,2000~2005年1.9亿元,出口退税地方负担部分上解2005年14.3亿元,世界银行贷款扣款1994~2005年8.9亿元。加上1994~2005年上缴中央的税收11424.78亿元,1994~2005年,上海财政上缴中央财政累计达到12921.88亿元。 

      1994~2005年中央对上海的各项税收返还数累计3051.15亿元。包括增值税2211亿元,所得税分成收入327.7亿元,出口退税基数返还50.5亿元,中央专款155.3亿元,各项结算补助(含开发区)1994~2005年288.3亿元,其他补助1994~2005年18.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