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担保
批量担保
批量担保是指合作银行事先提交《批量担保业务合作方案》供市融资担保中心备案,约定由合作银行对于单户授信额度在 500 万元(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信贷支持,经市融资担保中心形式审查同意并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的业务。
形式审查内容包括:判断申请项目是否属于不予担保的行业范围和企业范围,是否符合合作银行备案的《批量担保业务合作方案》,审核担保业务提交材料是否齐全。
批量担保的业务办理流程:
一、方案备案
合作银行向市融资担保中心提交《批量担保业务合作方案》,方案应包括批量担保业务目标客户群、准入标准、单户授信金额、总体授信规模、授信期限、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
二、提出申请
中小微企业向合作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基础材料;
三、尽职调查
合作银行按照方案进行客户筛选和内部审批,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按照市融资担保中心要求报送市融资担保中心进行审查;
四、担保审核
在合作银行全面审慎审查的基础上,市融资担保中心在收到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办理放款
市融资担保中心经审查,同意提供担保的,将书面意见连同《保证合同》反馈经办银行,由银行发放贷款;不同意提供担保的,将有关材料退回经办银行;
六、定期核对
合作银行应按月向市融资担保中心提交“批量担保业务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