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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是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等部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的。
《实施意见》上调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本市重残无业人员、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410元,对本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调整为290元;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将三级精神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了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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