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召开《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草案)》专家论证会
3月26日,市财政局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预算绩效领域、政府采购领域和公职律师三位专家对《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开展专家咨询论证。会议由市财政局副局长宋彬同志主持。综合规划处、预算处、绩效评价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局综合规划处对《办法(草案)》的起草情况做了简要说明,随后三位与会专家对《办法(草案)》分别发表多条咨询意见。与会处室同志适时作了解释回应,会议对《办法(草案)》进行了充分论证。
在充分听取专家咨询意见后,宋彬对三位专家的积极献言表示衷心感谢,并指出三位专家对《办法(草案)》作了深入的分析研究,提出了很有建设性的意见,我们很受启发,很有收获。他要求:
一是要深入研究专业问题。对会上专家提出的关于办法适用范围、目录编制程序、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意向公开等内容的专业意见,起草部门要在会后认真分析研究,充分吸收采纳,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专业内容的规定和表述。
二是要充分体现专业水准。政府购买服务是一项专项工作,《办法(草案)》是规范本市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的专业文件。本市的办法要在上位文件的原则框架下,结合本市实际,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尤其是专业领域做更精准更科学的制度规定。同时,将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并重,为政府购买服务各方主体提供财政方面更加科学专业的文件依据和工作指导。
三是要着力提高专业能力。要以本次制定《办法(草案)》为重要契机,通过建章立制,不断提高本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水平;通过科学决策,不断提高起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制定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