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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借助“外脑” 共同审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办法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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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财政局举办2023年“政府开放日”活动,特别邀请市担保行业协会代表林水全、金山区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副主任唐文军、上海东方惠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建东作为利益相关方代表,共同审议《上海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绩效评价办法》)。

近年来,中央和本市高度重视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发展。2022年,本市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沪财发〔202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为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引导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绩效评价办法》作为《实施意见》的配套制度,从政策效益、经营能力、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四个维度构建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体系,本市重点突出政策导向、鼓励业务拓展、规范盈利考核、强化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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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利益相关方代表对《绩效评价办法》内容表示肯定,一致认为《绩效评价办法》的制订依据充分、前期论证扎实、标准科学合理,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并吸收采纳了各方意见,将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守主业、聚焦支小支农起到很好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同时,代表们建议财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尽快出台并落实《绩效评价办法》,进一步促进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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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杰对各利益相关方代表的参与和建言表示感谢,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政府性融资担保是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有机结合,在畅通金融服务毛细血管、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财政部门必须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与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密切结合起来,积极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量、扩面、降费”。二是要主动作为,不断完善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是一项逐步推进、久久为功的事业。下一步,要推动优化市区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结构,持续加强在人才培养、政策保障等方面的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各相关部门与市场主体在推进行业发展中的职能和作用。三是要抓紧完善,认真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办法》要抓紧完善,按规定流程报批后实施,财政部门要抓好政策“落地”,做好跟踪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好制度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