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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中的建议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8日
建议:
  在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上海政采工作近年来一直探索更规范、高效、可持续地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指导、帮助和督促相关采购主体依法合规地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在对接上下游需求方面满意度逐年提高,但在信息平台建设和减少证明流程上仍有提升空间。
  1、政采平台使用感受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1)版本兼容性不佳:政采平台要求用户的浏览器版本在IE9以下才能正常打开,同时不支持非IE浏览器。而目前大部分人使用的浏览器已经是IE10以上,并且部分操作系统已无法安装IE9以下版本浏览器,所以很多单位只能另外准备一台政采专用电脑来匹配低版本的浏览器设置。
  (2)系统不稳定:网站经常打不开,访问速度慢。在调研中平台在访问量过大或集中访问时间段内,页面无法响应,并且往往最后提交的步骤响应时间过久且报错等时常会发生,使用感受不佳。
  (3)不支持移动办公:网站未采用https安全认证证书,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由于个人或企业登录平台,需要使用密钥,不支持移动办公,在目前智能手机移动办公潮流下略显落后。
  (4)界面友好度欠佳,视觉设计和网站构架规划,内容页面点击层次过多,产品目录不清晰,部分产品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2、企业需开具“无犯罪证明”不符合目前“少开证明”的大背景
  很多企业在政府招投标中每次都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或无行贿证明”,这个证明需要带齐资料到当地检察院或部分区可以网络登记开具,往往排队受理后还要等待3-7天才能拿到,并且只具有2个月有效期。对竞标企业和检察院窗口部门都是较大的人力浪费。并且极不符合政府目前倡导的简政放权,减少不必要证明的开具政策。
  3、招标专家权重分过高
  目前的招投标规则采购方代表只有一票,而专家每人一票,很多专家是库里随机抽取,可能对本项目的业务情况和专业情况不一定完全了解,但拥有和采购方代表同等的权重。并且一般招投标过程中,专家只有几个小时就要看完厚厚的一本标书,所以部分专家也养成了一定的套路“先看厚度,再看资质背景,三看材料是不是齐全“最后方案翻一下就打分了。这看似公平的评分设置,其实隐藏了严重的不公正。很多采购方代表也坦言,从业务层面的专业性看,一些方案并不理想的竞标方但因专家分高而中标,但后续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未达到采购方的最初构想。
  为此,建议:
  1、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
  在市委大调研的背景下,建议政采中心全面开展针对采购方代表单位、专家、部分应标企业及招投标公司的调研,以服务精神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2、打通政府数据,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提交
  建议与检察院的信息进行内部联通,减少企业开证明环节,也减轻检察院同志的工作量。同时“中小企业证明”也完全可以依靠财务数据、公司基本情况数据等进行佐证,建议作为勾选项,无需再进行自证。
  3、全面改版政府采购平台
  使其界面更人性、网络更安全、系统更稳定,让所有使用者能感受到政府采购信息化带来的高效和便捷。
  4、合理设置专家权限分
  建议在符合《国家采购法》的前提下,专家人数和采购方代表的比例也作为考虑要素,除满足采购方代表分值权重上限不得高于三分之一外,也应科学拟定其下限的值,在充分考虑流程公平性、项目顺利实施、采购方代表项目诉求等综合情况后,科学测算合理的权重比例。

  

答复:
  “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通过大调研,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对标先进做法,查找自身弱点和短板。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立竞争高效政府采购运行秩序,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本市政府采购平台2007年建设至今已有十多个年头。为适应新时代政府采购信息化的要求,落实财政部《“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方案》,我们已经着手完善采购平台建设。通过创新手段,在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中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应用,促进本市政府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确保采购平台运行安全、稳定,从而进一步提升操作用户的使用感受。
  二、做好政府采购数据共享顶层设计
  自2015年起,本市全面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通过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打破了地域限制,降低了采购交易成本,同时也促进了政府采购规范化、透明化,提升了政府采购的效益、效率。在此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实现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是个难点。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所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数据管理能力,加强顶层设计,做好数据共享工作。我们将根据市里的统一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积极配合做好为企业提供数据服务的工作。包括陶委员提出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工作,我们也会进一步和市检察院对接,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跨部门数据集中做好保障。
  三、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和实务操作培训
  政府采购的实务操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采购过程中包括投标、评标、签订合同等各环节,甚至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数以及评标打分办法和分值范围等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都作了详细规定。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都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去实施采购活动,对此我们也会不断对相关当事人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和实务操作培训,在传统面授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平台培训服务,通过使用网络课件和在线客服服务,及时解答平台使用方的各类问题,为各政府采购主体提供更为便捷的培训方式。同时,对于一些法律、法规与政府采购实际操作不相适应的问题,我们也会积极向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反映以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四、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在政府采购领域,我们将针对突出反映出来的问题,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在软环境建设上不断突破,让企业和群众更多受益。
  一是不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打造阳光采购。通过刚性化的流程将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使供应商能及时了解和关注各类采购信息,积极参与、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根据市发展改革部门的统一安排,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的整合要求和规范标准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对接,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共享互认制度,对违法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营造一个良性竞争的法制化营商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将监督我们不断提升各项管理工作,欢迎您继续关注本市政府采购工作并随时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