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明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数据资产入表,激发数字经济活力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对本市探索推进数据资产入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们正积极吸收采纳,不断推进相关工作。
一、关于数据定价机制
数据定价是数据交易的关键环节。当前,由于数据要素市场尚不健全、市场活跃度不足,可行的数据定价机制尚未形成。在市数据局指导下,上海数据交易所会同相关专家智库开展相关机制的研究工作,包括探索构建数据交易价格评估指标体系和定价模型。此外,上海数据集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已共建数据要素价格机制创新中心,将着力研究解决当前数据要素发展建设存在的价格形成机制、标准化定价以及数据资产分类、价值评估与认证等问题。
二、关于数据资产管理
在规范数据资源会计处理方面,2023年8月,财政部制发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充分发挥上海作为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工作联系点的功能作用,市财政局积极主动服务好数字经济,规范数据资源会计处理,促进数字交易健康发展。一是加强调研,全面掌握数据交易的最新动态和相应的会计处理难题与矛盾,积极了解数据交易商的会计诉求。二是开展研究数据资源相关新业务、新业态的会计处理,起草数据交易各类业务的会计核算相关文件,为财政部出台《通知》奠定基础。三是密切跟踪研究数据资源会计处理的国际动态,及时向财政部提供和反馈数据资源会计处理的典型案例和会计诉求,邀请财政部会计司赴本市进行专题调研和现场指导,切实推动数字经济和数据交易的会计制度基础建设。四是深入宣传贯彻《通知》,组织企业数据资源会计处理暨相关业务专题培训,约100人参加,力求解决数据交易的重点难点会计问题。
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方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23年9月8日发布了《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明确了数据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为数据资产评估指明了方向。市财政局将积极推动本市资产评估机构运用《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服务本市数据企业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已与上海数据交易所联合开展数据资产银行风险管理课题研究,重点借鉴银行现有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风险管理模式,为数据资产定价、风险管理、资产处置等尝试提出解决方案。目前辖内已有多家机构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探索,并已有辖内银行机构针对特定领域数据资产提供信贷金融服务。
在税务方面,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持续鼓励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对此,市税务局积极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创新服务举措,助力激发数字产业活力。对于“考虑对数据资产的交易和使用,减免增值税,尤其是对于大数据分析、云计算服务等增值服务”等建议,目前并无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由于税收政策的制定权在国家层面,市税务局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适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提请税务总局在制定或调整相关政策时予以考虑。
三、关于数据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服务生态是数据要素市场健康运行的必要前提。为进一步推动数据要素市场流通,本市持续优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营造良好的数据要素发展生态。一方面,高水平建设上海数据交易所。围绕“汇天下数据而通之,聚天下数据而用之”的战略定位,积极打造“144”总体构架(即一个总目标:建设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四大功能:准公共服务、全数字化交易、全链生态构建、制度规则创新;四个特征:规范确权、统一登记、集中清算、灵活交付),成为支持上海数据要素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数商产业体系。依托上海数据交易所,在全国首发数商体系,加快引育具有市场影响力的数字资源供给方以及从事数据合规评估、质量评估、资产评估、数据交付、数据分级分类、数据安全、数据治理等业务的交易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各类数商活动,连续三年举办全球数商大会,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数据要素生态行业盛会。已揭牌成立上海市数商协会,持续加强数商培育服务。此外,市财政局还通过统筹用好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城市数字化转型等专项资金,支持构筑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等。
下一步,本市将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相关规定,推动数据资产化稳妥有序实践。聚焦数据资产盘点、标准建立、分类分级,持续开展数据治理,为资产入表夯实基础;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