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财政监督对象拒绝、阻挠、拖延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财检〔2025〕107号
处罚名称财政监督对象拒绝、阻挠、拖延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的处罚
处罚类别1警告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上海盛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拒不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张岚作为该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处罚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张岚
处罚结果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2025-12-01
处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