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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国债字[199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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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国债现货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03年03月25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了活跃国债二级市场,提高国债的流动性,鼓励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国债市场,决定下调国债现货二级市场交易手续费标准,改按不高于交易额的2‰收取。请各交易场所要求会员自1997年3月3日起,改按新标准执行。
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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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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