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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8月15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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