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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01]43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一年七月十八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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