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3-09-12   |  文号:沪财发〔2023〕8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100000-2023-402
内容描述: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经评估,《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发〔2018〕8号)需继续执行,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查询

 

相关稿件
  • 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 关于《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