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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0-12-25   |  文号:沪财社〔2020〕160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00-2020-479
内容描述: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________________区财政局、光明集团:

根据《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53号)等要求,现下达你区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080000002)_____________万元。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纳入2021年度市与区财力结算,收入请列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科目。

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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