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3/22 16:10:13
沪税地[200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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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03年09月10日
各区县财政局,直属六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1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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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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