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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构分设以来,各地反映,对集体金融企业征收所得税和财务管理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现通知如下: 集体金融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已明确由国家税务局征收和管理.为有利于统一政策,强化税基管理,其财务管理工作也应由各级国家税务局负责. 望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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