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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0〕1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国税发〔2000〕185号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O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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