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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切实提高出口退税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国家税务总局拟发了《致出口企业纳税人的一封信》(进便函[2004]45号),现转知给你们,请各单位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宣传,并将此信印发给各出口企业。 特此通知。 附件:《致出口企业纳税人的一封信》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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