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04年09月2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减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通知如下:
  对台球、保龄球减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税目仍属于“娱乐业”。
  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六月七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分享到扫描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