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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税务局、外税分局、浦东新区财税局、一至五分局: 接近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94)0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知你局,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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