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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鉴于实行新税制后香皂产品的税负有所上升,目前企业生产又较为困难的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香皂暂时减按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特此通知,请依照执行.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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