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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制订的〈上海市贸易便利化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10日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制订的〈上海市贸易便利化工作规程〉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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