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5/3 15:04:00
财税〔2018〕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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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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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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