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7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本市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管理方式。即: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指导、监督,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分级实施。
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业务性突出,操作难度大。为有效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宜按照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依据本指导意见,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重点项目进行试点。通过试点工作,在指标构建和评价方法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开。在评价工作中如有好的方法、经验或者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