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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
经市政府批准,《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中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协议采购或定点采购的项目之第29项“印刷服务”调整为“印刷服务(10万元以上)”。
上述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5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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