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延长〈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印发日期:2023-10-24 | 文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100000-2023-426
内容描述:关于《关于延长〈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一、《通知》制定背景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6号,以下简称6号文)于2023年10月7日执行到期。经评估,为有序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本市创业担保贷款相关规定需延长有效期,继续执行。
二、《通知》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主要对本市创业担保贷款的总体原则、相关部门职责、贷款品种、申请对象、申请条件、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申办程序、贷款展期与借新还旧、贷款逾期和代偿、文件有效期等相关方面,对本市创业担保贷款作了原则性规定。
三、《通知》实施期限
《通知》自2023年10月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30日止。